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第三百一十二章 汇合(中) (第1/1页)
重戈倒是觉得稀松平常。 见多了风雨,踩着人命活着的人,心也变冷了。 生与死,其实并没有什么界限。 活着去做一些愿意做的事,死了一走了之。 就如同一片轻飘飘的白云,随风而去。 匆匆又如何? 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事。 可是,莫名有一种心酸,是说不上来的感觉。 第一次为了无关自己的人有所触动。 小时候, 没有人关爱,也没有得到像人一般的待遇。冰冷的杀手培养,没有人情味儿的人间地狱。 活着走出来,不活着走出来,阳光或是黑暗,都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。 再后来, 练就了一身武功,亲手杀死了凌辱他的虽有人。从此,他变成了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,没有活人与他再有干系。 走出牢笼的那一刻, 世间是完全陌生的。 为了填饱肚子,突然发现自己的功夫能带来不小的收益,换来食物和水。 他便的更加孤僻, 不愿和人搭话, 只靠着杀人的生意活着, 越来越麻木,没有感情、变得善恶不分。 直到一天,一对稚嫩的孩子悼念着死在他手下的人。 那是这两个孩子的父亲。 一个小哥哥,带着一个小meimei,痛哭流涕,无依无靠。父亲的死让这二人在没有可以享受的安稳。 重戈手中的穿云剑依然滴着血, 他并不觉得这孩子会对他有所伤害, 没有想到, 那个稚嫩的小孩,突然抱住他,生生咬掉了他手臂上的一块rou。 后来, 他才知道,被他杀死的人只不过冒犯了大人物,一辈子从来没做过恶事,反倒是一个受欢迎的热心肠。 两个孩子无助、恶狠狠的眼神刻在了他的心里。 那颗冰冷没有温度的心,刹那间冰山融化。 自此之后, 重戈再不敢去轻易伤害无辜的好人,他受不了别人讽刺的眼神。 漠海杀手、红衣重戈, 虽然让人闻风丧胆, 却仍然保留下了一份炙热。 他开始体验人一般的生活,开始与人交谈,最后,爱上了美酒。 美酒为伴, 长剑在手, 虽然只身一人, 却别有一番味道。 再后来,他来到了中原。 这里熙熙攘攘,一点儿不似漠海。这里没有呼号的阴风、没有遮天的黄土。有的是一步一楼梯,有的是品尝不完的美酒。 最后,他结识了栾子明, 二人义结金兰, 以心交心。 做起事来,终于可以有一个理由——承担杀人的罪名,为了弟弟更好地活着。 终于,他知道了什么是人情冷暖。 中原,是一个神奇之地。 他见识到了很对意想不到的东西。 不苟言笑、严肃异常的常十三,这个他唯一心服口服的人,竟然可以为了走了八九年的人一蹶不振,竟然可以在一个毛头小子面前红了眼眶。 那个对于痛感异常敏感的子明,竟然可以在挨完打罚之后开心地笑出声音,竟然可以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出生入死、毫无怨言。 …… 原来, 世间并不是灰色的。 它一直都是五彩斑斓, 只不过过去的自己并没有发现的双眼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