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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章 柳飘飘 (第1/2页)
前言:本章会以第一人称写配角,这种写法代入感极强,某种程度上,这个人在这一章会是本书主角,以前我只在番外里看到过这种写法,至于正文,我没看见过,希望大家会喜欢这种尝试。 如果真的不喜欢,跳过这一章,也可以看懂。 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 我叫柳飘飘,我是一个死人。 我想你们应该不会认识我,虽然我第六章就已经出场,但是可怜的我连名字都没有,该死的宝宝,两只手就是你对我的称呼? 这叫我怎么能忍?于是我托梦给作者,你必须重新仔仔细细的把我塑造一番,否则我就每晚都带着那三尺长的舌头去看望你! 宝宝当场就怂了,这不,我现在就华丽丽的出场了。 柳飘飘!我就问你们这个名字霸不霸气? 六岁那年,我妈死了,死于一场车祸,因为我去马路中间捡我心爱的皮球,她为了救我,被车撞死了,这只是一场意外啊!可是爸爸他恨我,他说是我害死mama的,他每天都要打我,我的身上没有一块好rou了。 这叫我怎么能忍?于是我把家里的老鼠药放在了爸爸的酒里,亲自递到了他的手中! 醉鬼当场就怂了,昏迷不醒,这不,他现在再也不能骂我了,因为他已经成了一个哑巴,我就问你们被人欺负了是不是要狠狠的还击? 十岁那年,爸爸也死了,因为他看了我的日记,他用惊恐的眼光看着我,接着出去被车撞死了,死了也好,那样mama就不会孤单了对不对?可是细心的姑姑发现了一丝端倪,她要抢我的日记本,甚至还扬起手想要打我! 这叫我怎么能忍?于是我拿起桌子上的剪刀对着她连捅三次! 贱人当场就怂了,软软的倒了下去,这不,她再也不能抢我的日记本了,因为我被亲戚们送到了孤儿院,我就问你们对于这种想要窥视自己隐私的人是不是要毫不留情? 十二岁那年,我在孤儿院的暗恋对象――隔壁十三岁的帅哥哥竟然拉着另外一个女孩的手,还和她有说有笑的吃同一个冰淇淋,难道这是在向我示威? 这叫我怎么能忍?于是我冲上前去就把她给扒光了,接着用我那一寸长的指甲划花了她的脸! 狐狸精当场就怂了,哇哇大哭,没过多久她就被人领养了,这不,帅哥哥以后就只能跟我牵手了,我就问你们爱情是不是应该像我这样守护? 十八岁那年,我成年了,出落得沉鱼落雁,闭月羞花,可是帅哥哥竟然长残了,生得肥头大耳,猪肚象腿,他竟然还想牵着我的手和我逛街? 这叫我怎么能忍?于是在一个深夜,我趁他睡着之后悄悄把水果刀对着他的脖子剁了下去! 丑八怪当场就怂了,鲜血喷了我一身,这不,以后我就又可以去追寻我想要的爱情了,我就问你们我对感情的处理是不是当机立断? 猩红的鲜血溅了我一身,看了看我身上的花棉袄,明天怎么出去见人呀,我得去洗个澡,话说明天去见谁呢? 隔壁老陈? 嗯,我早就发现他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对劲了,想着我不禁全身燥热起来:这正是我需要的爱情吖! 万万没想到,浴室的门口竟然有一块肥皂! 难道丑八怪是想和谁玩捡肥皂的游戏?不过这也不重要了,我踩到了肥皂脚一滑,竟然直接被晾衣绳给绞死了。 好在我所生活的这个国家制度完善,没有让我曝尸荒野,我被安葬在了文当山的一座公墓之中。 慢慢的,我的魂魄开始慢慢聚拢,我有了些许的意识,这时候我明白我肯定是死了。 我开始慌了,我做了这么多坏事,一定会下地狱的呀!就算侥幸让我投胎,最多也就是做个畜牲! 这叫我怎么能忍?地府我是肯定不会去的,魂飞魄散也不会去的。 那我应该做什么呢? 对,我是有执念的,隔壁老陈就是我的执念,我要去找他。 可是我的记忆残缺了,我不记得老陈住哪了。 于是我只好到处飘啊飘啊…… 不知道过了多久,我飘到了一个看起来颇为漂亮的房子门外,闻到了元宝蜡烛的味道。 香,真香! 我想起来了,原来明天就是七月半,这户人家肯定是准备这些东西祭祖的。 可是我想吃啊,像我这样的坏人,没有人会记得,说来真是羞耻,我好久没吃饱了。 等明天他们祭祖的时候再吃? 不行! 地府那些老东西全是饿死鬼投胎,我抢不过,也打不过。 那我应该怎么办呢? 我只是一个新鬼,法力很低,我必须先观察观察,如果这房子里有高人,我只好马上撤退。 太好了! 原来这栋房子里只有五个半大的毛孩子,吓唬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? 学谁呢? 山村老尸? 咒怨? 不行,那不是我的风格,我可是长发披肩的呀! 嗯,还是贞子吧。 只要我慢慢的爬过去,他们…… 哇哈哈,我要高潮了,好开心。 我隐藏身形,悄悄的躲到了桌子下面。 嗯? 几个小屁孩玩得兴高采烈,竟然没人看桌子下面? 这叫我怎么能忍?我必须提醒他们,于是我悄悄的摸了摸其中一个人的膝盖。 嗯? 没有反应?这不科学啊?什么情况? 好吧,我又伸出另外一只手,摸了另外一个人的膝盖。 嗯!!?? 还是没有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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