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之魔尊少主_第九十一章 沈丘十三号矿洞,挖出了噬魂珠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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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九十一章 沈丘十三号矿洞,挖出了噬魂珠! (第1/1页)

    雨下!

    林语潇站在唐峰面前,满脸傲气。

    并且,她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。

    她的表情极为的高傲。

    就仿佛,在唐峰的面前,她就是老大一样。

    任凭雨水,打落在她的身上。

    林语潇的衣服都湿透了。

    打湿的衣服都呈现出半透明的样子,可以清楚的看到,内衣的轮廓。

    唐峰抬起头,也在看着林语潇。

    他听到林语潇的这番话,

    仿佛感到一阵好笑。

    这是唐峰自加入龙首山之后,听过的最霸道的一句话了。

    而且,不容置疑。

    “看什么看?没看过是吗?”

    见唐峰一直在看自己而不说话。

    林语潇鼓起了小嘴,开口怒了一声。

    唐峰笑了。

    这次是彻底的笑开了。

    林语潇的样子、林语潇的话语,仿佛让他所有的悲伤,都在顷刻间荡然无存。

    突然。

    唐峰从地上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也不说话,只是看着林语潇。

    林语潇白了唐峰一眼,拉了拉他的衣领。

    “你也这么大的人了,还是什么少主,还把自己搞的人不人鬼不鬼的。有你这样的少主吗?看看你现在的样子,还不够丢人现眼的。”林语潇道。

    她这话说的似乎在理。

    此时的唐峰淤泥,和他的少主形象,简直上天地之分。

    “我们走了。”

    林语潇很自然的抓住了唐峰的手,拉着唐峰往外面走去。

    林语潇来的时候开着一辆车。

    这辆车是北阎之前送过去的。唐峰坐到了车上,林语潇开车,往她的别墅驶去。

    路上。

    林语潇说道。

    “秦姨和可茹她们两个昨天走了。秦姨说她好多年没有回老家了,想去老家看看。她还说现在你回来了,她也该离开了。我没有留她,秦姨照顾了我五年,我不应该再把她留下来。”

    秦姨是个知书达理的女人。

    她也是怕自己留在这里不方便,毕竟唐峰已经回来了,而她,也就没有继续留下的必要了。

    其次。

    秦姨这五年几乎很少回老家。

    但是这并不代表,她不向往老家的生活。

    秦姨在老家还有兄弟姐妹,也有自己的家庭。

    “秦姨是个好女人。你给她钱了吗?”唐峰问道。

    林语潇点点头。

    轻嗯了一声。“我把我这五年教书存的十万块钱给她了。可茹要念大学,你刚回来的时候给我买的那些包,我给可茹带走了一些。唐峰,我就这么多钱,秦姨命不好,你照顾照顾她。”

    “你把她老家地址给我。”

    唐峰说了一句。

    林语潇将自己的手机拿了出来,找到秦姨的信息,将手机递给了唐峰。

    唐峰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而后,打了个电话。

    “喂,少主。”彭坤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。

    唐峰道。

    “彭坤,你派人去买三辆五百万以上的豪车,再准备一千万,我给你个地址,明天你亲自送过去。”

    “我这就派人去做。”

    挂了电话。

    唐峰转头看向林语潇。

    林语潇抿了下嘴唇,冲唐峰道:“唐峰,我替秦姨谢谢你!”

    唐峰笑了。

    闲庭雅苑!

    回到林语潇的别墅里,外面的雨还在下着。

    两人进了客厅,林语潇就连忙冲唐峰说道:“你身上脏死了,快去洗个澡,我去给你找件衣服穿。”

    林语潇将唐峰往浴室里推。

    唐峰反手将林语潇抓住。

    “一起洗啊。”唐峰道。

    林语潇脸蛋红了红,转过头瞪了唐峰一眼。

    林语潇道:“衣服还没找呢。”

    说完。

    林语潇挣脱出来,去找衣服去了。

    林语潇以为唐峰已经去洗澡了,结果找好衣服出来后,发现这家伙还在浴室门口靠着。

    正满脸笑容的看着自己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不去洗呀?”林语潇说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一起洗啊。”唐峰道。

    林语潇的脸红的不行。

    虽然五年前她就和唐峰发生过床上关系。

    但那时候的她是被迫的。

    现在这家伙居然要和自己一起洗澡。

    林语潇只觉得羞涩无比。

    但又想起曾经,想起了这一切,林语潇的心中,仿佛也再也放不下他了。

    她又守了五年的身子。

    在五年后,却又是属于他的。

    “我可以跟你一起洗,但是……你不准欺负我。”林语潇俏脸红润。她在说这话的时候,脸蛋guntangguntang的。

    “好,我不欺负你。”

    林语潇承认。

    现在的自己,逐渐的被他给俘获了。

    她爱上了他。

    而且,那种爱来的很快。

    他不再是五年前的他。

    现在的他,有能力拥护她想要的幸福。

    也许。

    这是天意。

    虽然林语潇从来都不相信天意,但是这一次,她知道自己已经无法释怀。

    五年前的一次。

    就是为今天埋下的伏笔。

    她和唐峰,经历了这么多,经历了生死离别,经历了时间的打磨,最终,却走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林语潇知道。

    此刻的自己,已经再也离不开他了。

    不是因为他现在多么有钱。

    更不是因为他的实力有多么的强。

    而是因为。

    她的心,被他带走了。

    林语潇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,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人。

    她所有的煎熬、所有的等待、所有的痛苦,都是今天所埋下的伏笔。

    这一刻,她再也忘却不了。

    那种伸手就能够触摸到的幸福已经来到了眼前。

    她想要伸手抓住他。

    唐峰也对她说过,会宠她一辈子。

    浴室里。

    两具身体一一褪去原始的束缚。

    五年前发生过的事,林语潇再次体会到了。

    只不过。

    这一次她不再挣扎,反而变得有几分主动,甚至是享受。

    “讨厌,你不是说你不欺负我的吗?”

    林语潇红着脸被唐峰圈在怀里,心跳加速。

    唐峰却冲她温柔的一笑。“我这不是在欺负你,而是在疼你。”

    “讨厌!”

    林语潇又叫道。

    不知道过去了多久。

    天黑了。

    雨晴了。

    一身粉色睡裙的林语潇扶着墙从浴室走了出来,眉头皱在一起。

    “唐峰,我去床上躺会儿,你做好饭叫我,我饿了。”林语潇开口说了一句。

    唐峰正在厨房里忙碌着。

    听到林语潇的话,回道:“好。”

    晚上。

    唐峰给林语潇做了一顿饭,端到了房间里。

    两个人,一起吃了一顿甜蜜的晚饭。

    不过伴随着晚饭的结束。

    唐峰的手机也响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少主,沈丘十三号矿洞,挖出了噬魂珠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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