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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的三大惨案 (第1/2页)
三大惨案是无知、愚昧和唯利益论导致的三大惨案,也是国民党大量丢失民心的举措之一。 分别是1938年6月9日的郑州花园口决堤,1938年11月13日的长沙文夕大火,1941年6月5日重庆大隧道惨案。 以下文献节选自百度百科【花园口决堤】【文夕大火】【大隧道惨案】,只是为了让书友们可了解一下这样的事件。如有侵权,请联系作者进行删除。 【花园口决堤】: 晏勋甫在其自述文章中谈到:1935年他担任武汉行营参谋长时,便有中日交战时可决黄河之堤将敌隔绝于豫东,借以保全郑州之议案。 1938年他出任第一战区长官部参谋长时,又和副参谋长张胥行以此计划向程潜建议,程认为可行,遂向蒋介石请示,蒋回电予以批准。这是花园口决堤的直接原因。除此之外,还有冯玉祥、白崇禧都曾向蒋介石建议放黄河之水制敌。 蒋介石的德国顾问法肯豪森也曾于1935年在《关于应付时局对策之建议书》提出:“…最后战线为黄河,宜作有计划之人工泛滥,增厚其防御力。” 时任国民革命军陆军新八师参谋的熊先煜在战后的回忆录中讲:我手中搜集有众多国民党要员向蒋建议“以水代兵”的函、电,为证明我的观点,现摘要如下。 陈果夫建议 陈果夫于1938年4月3日建议在武陟决堤。 委员长钧鉴:台儿庄大捷,举国欢腾,抗战前途或可从此转入佳境。惟黄河南岸千里,颇不易守,大汛期间且恐敌以决堤攻我,我如能取得武陟等县死守,则随时皆可以水反攻制敌。盖沁河口附近,黄河北岸地势低下,若在下游任何地点决堤,只须将沁河口附近北堤决开,全部河水即可北趋漳、卫(即漳河与卫河),则我之大危可解,而敌则居危地…… 姚琮建议 姚琮(时任军委会办公厅副主任)21日电,建议在刘庄、朱口决堤。 熊次长哲民勋鉴(即熊斌,时任军令部次长):黄河旧险地方在考城以东者如河北之刘庄、鲁省之朱口,倘即刻施以决口工作,更于旧河道下游多抛埋柳枝,则河水必改道南向,一时造成泛滥区域,虽不能淹没敌军,至少可使其行动困难,全局情势必将改观…… 陈诚转呈王若卿建议 陈诚转呈王若卿建议在黑岗口决堤。 蒋委员长:据炮兵第16团王团长若卿报告称: 1、顷闻我军决兰封口,引黄河水淹日寇,其计甚佳。但水经黄河故道,鲁西、苏北受害最烈,豫东仅占一部,于豫省军事关系较小。 2、查黑岗口水位较开封高出30丈,堤身两侧皆水,历来称为险工。如在该处决口,其大流直趋开封,经朱仙镇、尉氏直贯汴周公路,横断亳、柘、周、漯河公路,与军事关系最钜…… 3、开封为河南政治中心,首应破坏,免致资敌。 【文夕大火(长沙大火)】: 抗战中最先提起“焦土抗战”战略思想的人是李宗仁。他曾发表《焦土抗战论》,正式提出这一完全抗日的主张,随后发表一系列文章,明确提出;“举国一致,痛下决心,不惜流尽最后一滴血,更不惜化全国为焦土,以与侵略者做一殊死之抗战。” 当时政府为免军事物资遭日军获取,而规定焦土抗战的作战思想即敌军进入城郊30华里以内时,实施焦土政策,以为积极防御。 1938年11月11日上午9时,蒋介石的密令到达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手中:“长沙如失陷,务将全城焚毁,望事前妥密准备,勿误!”旋即,张治中又接到蒋侍从室副主任林蔚的电话,内容是“对长沙要用焦土政策。” 938年11月13日凌晨2时许,长沙南门口外的伤兵医院突然起火,许权得到士兵的报告后,电询前线的关麟征处,得知前方无事,且南门不是举火的地点,所以判断是失慎。 许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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