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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84节 求和(新年爆更) (第7/11页)
老板一听,卫斌这话似乎是他有答案啊! “那是必须的,老板啊,你刚刚所说的那个问题,有一点偷换概念了,首先,你要明白他们三人所支付的那27元,和你们店小二所贪污的那两元,还有他们三人起初所交的那30元之间的关系,只要你把关系捋顺了,问题,自然就解决了!”卫斌解释道。 “三者的关系?”旅馆老板疑惑道。 “是啊,老板,你之所以疑惑,是因为你把这三个数字之间的关系搞混淆了!要知道,那个27元和那两元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?你为什么要把他们两个加一起呢?他们两个加一起和30这个数字去比较有什么意义吗?二者相加和30这个数字有什么逻辑关系吗?要知道,那三个人起初每个人给了你10元,后来你退了他们五元,他们最终拿到了3元,也就是每人只支付了9元,3*9=27,现在,你要注意了,你不能用27去加上小二贪污的那两元,因为小二手里贪污的那两元就是这三个人给的,小二所支付的这27元里,本身就已经包含了这2元,你让27去 2有什么意义吗?在这里,你应该用277去-2,这才有意义,27-2等于25,也就是你实际收到的金钱,也就是说,这三个人一共支付了27元,其中有2元在小二手里,还有25元在你手里,这才是27元和2元的关系!至于他们二者和30元这个数字又有什么逻辑关系呢?严格意义上来说,这个30和这个27之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,如果一定要说有的话,那就是他们三人起初一共支付了30元,后来你退给了他们三元,他们变成了一共支付了27元!其实,你所说的这个30元的实际组成为,你手里的这25元,店小二贪污的这两元,和你退还给他们的这3元,25 3 2=30,这才是他们之间的关系!所以老板,你就不必纠结啦,你的店是不会因为这种事情倒闭的!”卫斌解释道,这种智力类问题对于他来说,实在是太简单了! “哦,原来是这样啊,经你这么一说,我好像明白了哈哈!年轻人,还是你的头脑好使啊!”旅馆老板钦佩道。 系统:您已通过第一关考验。 很快,卫斌便收到了来自于系统的提示,总体来说,第一关的智力关卡还是很是很简单的! 接下来,卫斌来到了第二关,第二关,同样是一家由系统npc开的店铺。 卫斌来到这家店铺,同样,店老板正在抓耳挠腮的思考着什么。 “老板,你这是有什么烦心事吗?有什么能够帮助你的嘛?”卫斌上前问道。 系统:请用两种思路来解答王小姐的困扰! “哎,最近做生意总是亏本,如果只是亏本也就算了,可我连自己亏了多少钱都算不明白,你说我这店还怎么开?”王小姐愁眉苦脸的说道。 “亏多少钱都不知道?老板,你不妨说来听听,我来帮你算一下账!”卫斌听到王小姐的苦恼,似乎已经猜到了题目,这是典型的假钱类亏本测试题啊,因为只有涉及到了假钱,才会出现这种连亏了多少钱都不知道的情况! “事情是这样的,我是一个卖鞋的,我的一双鞋的进货价45元,可是由于换季的原因,我不想将货物积压到明年,所以我决定以30元的价格赔钱甩卖!而就在昨天,有一个顾客来买两双鞋,他给了我一张100元的整币,可我这里并没有零钱,于是我找邻铺兑换了100元的零钱,然后找给顾客40元!原本我以为事情就到此结束了,可事后邻铺发现那张100元的整币竟然是假的,无奈之下,我只能又赔了邻铺100元!问题是,我一共亏了多少钱呢?我实在是算不明白了,少侠,你们帮我算算吗?”王小姐央求着。 听了王小姐的困扰,卫斌心里不由的激动了起来,果然是假钱类智力题,这种智力题他以前是遇到过的,虽然数字并不相同,但是万变不离其宗,只要掌握了这类题的要领,懂得其关键之所在,这类题还是很容易就解出来的! 这类题,有一个混淆点,那就是把同一笔钱重复计算!在计算这种题时,一定要把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都梳理清楚,千万不能计算两次,甚至三次! 乍一看这道题,首先,王小姐亏了两双鞋钱,也就是90元,因为进货价是45一双,然后,王小姐还给顾客找了40元零钱,因为顾客给了她100,王小姐是按照30元卖的,所以100-60=40,也就是说此时此刻,王小姐已经亏了90 40=130了,而这时候邻居找过来了,说钱是假的,于是王小姐又赔给了邻居一张100元真币,也就是说,王小姐亏了130 100=230元! 对不对? 不对!! 肯定会有人站出来指出王小姐的纰漏之处,那就是,你只计算了你支出的那一部分钱,可你刚刚收进兜里的那60元钱你还没有算啊!你确实是一共支付了顾客和隔壁店铺老板230元,这一点没有错,可是你卖鞋还赚了60元啊,也就是第一次你用假钱换零钱的那100里剩下的那60元,你只找给了顾客40元,你不是手里还留着60元吗?那你最终亏损的不应该是230-60=170吗?你不能光算支出,不算回报啊! 那么问题来了,王小姐亏损170元的结果对么?答案是错! 这就是同一笔钱重复计算所带来的后果! 咱们换个思路:王小姐当时手里没有零钱,所以只好向邻居暂借100元零钱,事后又还给邻居100元,她和邻居之间是等价交换有借有还,不存在谁亏谁赚的问题,对不对?所以纵观全部交易过程,看似三方,其实是两方,这中间根本没有邻居什么事,他只不过向王小姐借出100元事后又如数收回,不存在利害关系。全部利害关系只存在于王小姐和这个顾客之间,简而言之,顾客的所得就是王小姐的所失,就这么简单!假定王小姐手里有零钱,不用向邻居换,那么她收了顾客的假钱,再从自己兜里掏出40元连同2双鞋一齐递给了顾客,顾客转身走了,那么,这时王小姐亏了多少钱?40 45 45=130,这就是王小姐赔的钱!如果站在顾客的角度上来讲呢?顾客赚了两双鞋90元,和王小姐找给他的40元,加一起也是130元! 以上是第一种解题思路! 第二种解题思路是,我们可以假设王小姐在这次买卖前有300块钱,然后我们来还原下这个交易情景: 首先,顾客来买两双鞋子,因此她首先要用300块钱进两双鞋的货,一双各45元,花了她45*2=90元,这时候王小姐剩下300-90=210元。 接下来,顾客给了她100块钱,她拿这100块钱去隔壁找零钱,因为一双鞋甩卖30元,因此她找回顾客100-30*2=40元的钱,剩下的100-40=60块钱则放入了她自己的钱包,所以这个时候她有210 60=270块的钱。 最关键的步骤来了,隔壁家跟她说刚才她找的那张100是假的,于是她赔了隔壁100块钱,这个时候她的钱包有270-100=170元的钱。这就是王小姐最后剩下的钱。 而她刚开始有300块钱,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在这次买卖中她亏了300-170=130元。 以上这是第二种解题思路。 这道智力题的最容易让人混淆的地方是,王小姐给了隔壁店铺2次100元钱,这里很多人会把这100元计算两次,实际上,王小姐一分钱也没有亏到隔壁店铺老板身上,关于这一点,站在隔壁老板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就行了,隔壁老板从始至终只收到了100元真币,他也付出了100元的零钱,从始至终,隔壁老板根本没有赚一分钱,王小姐自然也不会亏一分钱了,王小姐亏得钱,就是顾客赚的钱,只要捋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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